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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融资与财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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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日期:2007年12月14日 |
课时安排:3天 |
会务组织:中清企业培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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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课地点:北京 |
培训类型:财务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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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与纳税统筹 2007-12-14 主讲名师:宋洪祥——我国著名纳税筹划专家。
名师简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MBA工商管理纳税筹划主讲,中山大学客座教授,新加坡华点通集团“管理生产力顾问团”成员及讲师;多家上市公司税务顾问,被誉为“纳税筹划九段高手”、“中国第一位案例实战专家”。曾从事过18年的税务稽查工作,有丰富的税务稽查经验。在避税与反避税工作中成绩显赫。在实际工作中总结了大量的避税与反避税的方案。
主讲内容:企业能根据市场的需求来不断转变经营理念,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经营风险加以控制,并能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企业得以更好地发展。
标题1:走出税收重大误区 案例——年终30万奖金税赋分析;一份合同给公司造成200万的损失等
标题2:风险产生的原因 案例——保险柜给企业带来的风险;河北某企业利用关系产生的后果等
标题3:企业纳税筹划 案例——不具备法律意识的“纳税筹划”是偷税;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对税收产生的影响等。
标题4:企业设立的纳税筹划 案例——投资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出现的问题;投资后抽逃资金案例分析等
标题5:房地产企业专项纳税筹划 案例——宁夏某企业99年出售土地案例分析;上海某房地产公司自建办公楼的案例分析等。
主题二、财务报表分析与企业财务风险防范 2007-12-15 主讲名师:韩建勋——财务专家,注册会计师,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顾问。专长于企业财务诊断。
名师简历: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一直从事财务、会计、税收等课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具有审计、资产评估、税务代理和管理咨询等业务的实际经验。近五年来承担学术研究课题《公司理财》,参编《纳税实务教程》,副主编《纳税会计实务》,主编《会计报表编制与分析》,具有丰富的实战与教学经验。
主讲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要完全消除风险及其影响是不现实的。根据“从对象出发,从问题出发”的原则,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目标在于:了解风险的来源和特征,正确预测、衡量财务风险,进行适当的控制和防范,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为企业创造最大的收益。
标题1:揭开财务报表的神秘面纱 内容:三大报表分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要素之间变化原因联系 标题2:现金收支预算管理与企业信用管理 案例:清华同方、同仁堂上市公司财务分析
标题3:会计报表分析与财务诊断 内容:如何“三看”资产负债表——看来源、看结构、看周转 轻松算明白你的利润——利润表关键所在 案例:三家上市公司2006年财务诊断
标题4:成本费用控制与风险防范 内容:两大风险关乎企业存亡——经营风险、资产流失风险 两大风险规避的风向标——财务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 案例:云铝股份、贵州茅台、驰宏锌锗三大公司财务分析
标题5:现代公司理财思路 内容:堵住一切漏洞,让你安心做生意——聆听三大建议、规避九项风险
主题三、房地产金融与工具创新 2007-12-16 主讲名师:许均华——投融资专家,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名师简历:经济学博士。湖南大学博导,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硕士生导师。曾就职于银行和证券公司,出版《信贷资产证券化》、《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研究》等著作10余部,多项研究成果获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等单位评选的优秀研究成果奖。
主讲内容:从2005年开始,国家对于房地产信贷采取紧缩政策,对房地产企业来说,资金是最难的问题。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金融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难,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不必都用那些老套的融资方法,用好创新金融工具,在房地产市场再掀波澜。
标题1: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的悉数盘点 内容: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
标题2:房地产金融的基本架构;我国房地产金融现状与展望 内容:三大特点“地域性强、资金投入量大、高风险高收益”。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政策对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影响。
标题3: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运用金融工具获得开发资金; 标题4:REITS的主要特征;境外REITS的发展趋势;我国发展C-REITS的思路等
主题四、房地产法律风险防范 2007-12-16 主讲名师:朱宏亮——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教授,博导,建设法规和招投标专家。
名师简历:主要研究领域:建设法规;房地产法规;建筑行业管理政策;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与投资管理;施工技术。
背景分析:从2007年4月下旬起,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房地产违法行为。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在项目立项、土地取得、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等环节违规审批、滥用权力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等行为。倍受关注的《物权法》将如何指导今后的工作?而刚刚结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的《节约能源法》与《城乡规划法》将对未来的房地产有什么深远影响呢?
主讲内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房地产行业是利益集中的行业,也是关系复杂的行业。政府、企业、个人交叉组织成为一张无形的大网。针对房地产市场,政府制订的一系列房地产法规又成为一张更大的网,一方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另一方面法律保障合法权益。房地产企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标题1:房地产法概况 标题2:土地管理法 标题3:城市规划法 标题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标题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标题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标题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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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营销总监、设计总监 2、房地产投资机构负责人 3、规划设计单位总经理、总建筑师 4、营销策划及招商代理机构总经理 5、商业运营管理机构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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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时间:2007年12月14 - 16日 举办地点:北京 课程费用:45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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