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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运作内容设计:功能与职责的细分
品牌营销工作网不同单元主体运作的内容,以统一的基本元素和延伸元素为基础,既联系统一又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共同构成品牌营销运作的整体。
统一的基本元素,指杉杉品牌运作的核心内容,包括品牌名称、标准字、标准色、标志、商标、核心广告语等;统一的延伸元素,包括店厅形象(装潢SI、商品陈列、饰物摆放)、员工形象(领导、导购、服务)等。无论那个层面、什么类型的品牌营销活动中,这两类元素不可更改,必须严格保持一致。
以此为基础,品牌营销工作网不同单元主体根据功能与职责的不同,在以下三方面出现分化:
A.品牌营销职能分化
运作单元主体 职能划分
品牌文化发展中心 专注集团形象、集团领导形象、品牌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兼及产品现象
生产公司企划部 以产品形象为中心进行设计、船舶、兼及品牌形象
销售公司企划小组 以促进区域产品销售为中心,兼及品牌形象、集团形象、集团领导形象及产品形象
B.品牌营销手段分化
运作单元主体 手段划分
品牌文化发展中心 全国媒体广告、高端公共关系、全国范围内的销售促进等
生产公司企划部 全国媒体专项广告、专项产品销售促进等
销售公司企划小组 区域公共关系、区域广告宣传、区域促销活动
C.品牌营销传播媒体分化
运作单元主体 媒体划分
集团品牌文化发展中心 央视、全国性媒体、大城市户外广告、高速公路广告、主要卫视
生产公司企划部 央视、报纸、产品样本、招贴、POP等
销售公司企划小组 地方电视、地方报纸、传单、POP、易拉宝等
4.费用模式设计:分担与制衡机制
费用最终保证品牌营销的实施与成功。总费用依行业惯例按品牌产品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出。
品牌营销的费用分担机制确定:集团、生产公司、销售公司各分担品牌营销费用的1/3。销售公司按各公司实际销售额度一定比例的1/3投入,生产公司按销售公司实际销售该公司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的1/3投入,集团按销售公司实际销售总额一定比例的1/3投入。
品牌营销费用制衡机制主要功能是确保生产公司和销售公司费用的投入,避免其为短期利润水平的提高而放弃对长期品牌影响力的追求。这种制衡主要通过集团政策的调节得以实施。对生产公司,品牌营销费用的投入是否充足影响集团对单项产品是否考虑授权生产,同时按规定不足部分将从其交给集团的品牌保证金中扣除;对销售公司,品牌营销费用投入是否充足影响生产公司的反利,同时影响集团对其授权的年度考核评估。
复杂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营销运作,将随着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而越来越成为困扰经营者尤其是品牌营销运作者的问题。杉杉集团的解决方案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初步方案。一切都在继续,一切都在变化,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也会日臻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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