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文库>企业管理 |
又见“进场费”
中清企业培训网 2008-3-12 9:02:00 作者:文渊 阅读人数:218
|
|
|
|
2008年2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一期节目:不该收的“进场费”,再次把慢慢淡出人们视野的零售企业向供应商征收“进场费”一事拉回人们的视线中来,也把这一在零售业界流传已久的“惯例”重新推上了风口浪尖。
目前零售商挤占供货商利益来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不外乎有三种,一是制定格式合同,也就是霸王条款,其中有部分减免自己责任加重供应商负担的条款,并且不容修改不容谈判;二是不规范收费,也就是收受“进场费”,转移经营成本;三是拖欠货款,利用供应商资金实现自己的资金周转。
何为“进场费”?简单来说,进场费是指大型零售企业里零售商在将商品放上货架销售前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费用收取的数额大小根据零售商规模、供应商的实力、零供之间的关系、展位的位置及大小来决定。“进场费”只是这些费用的统称,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场费”有着种类繁多的名称,充分展示了中国人民的伟大智慧,如无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节假日促销费、新品进场费、单一品种费、条码费、新店开业促销费、共同商品服务费、全国周年店庆促销广告费、商品展销费、商品质量商店检验费、贡献费、价外支持费、重装赞助费等等等等。“进场费”在中国市场的产生已不可考,但是跟某国外知名零售企业的进入有关,其后国内零售企业群起效之,然后这一行为随着国内零售业的迅猛发展而成为不成文的惯例。
焦点访谈作为中央的喉舌性栏目,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政府的政策走向,之所以在新年之初,举国上下瞩目灾后重建的时候推出这一期节目,不外乎有两个原因:
其一、由商务部等五部委于2006年11月15日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施行至今,已是一年有余,在这短短的一年中,中国的零售业一路高歌猛进,形势一片大好,但是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在新问题不断涌现的同时,原有的渠道模式中出现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零供关系持续恶化,继早年的“普马”事件后,又于07年6月爆出“雅迪尔剑刺百安居”事件,将零供之间的对立格局现状暴露无疑。在市场一片纷纷扰扰的同时,政府已经意识到规范市场的重要性,继《管理办法》后,又于07年2月6日公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再次将零售业的规范和提升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该种情况下,焦点访谈在新年之初播出这么一期节目,给国内的零售企业敲一敲警钟,也就顺理成章。
其二,中国2007年全年CPI同比上涨4.8%;12月当月CPI同比涨幅为6.5%,由猪肉涨价引发的07年物价全面上涨给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已经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如何调控市场,控制物价也就成为08年中国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此前提下,政府必然通过各个渠道对物价进行管控。07年国内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9万亿元人民币,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零售终端消费,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居民在零售终端的消费占比迅速增加。在此同时,零售商继续向供应商收受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变相增加供应商企业运营成本,而供应商又将增加的运营成本隐藏在商品价格中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也是造成物价上涨的幕后黑手之一,因此,对零售企业商品进行价格管控也成为政府平抑物价的一项举措,可以预见,在08年,政府必然依据《管理办法》加强对零售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而零售企业利用各类非法费用维持企业运转、加速市场扩展的黄金时代将逐渐消亡。
相关人士还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在着手制定零售商供应商诚信交易行为行业规范,并将在颁布后作为行业标准施行,同时还在起草零供合同范本,以此来对市场行为进行约束和管控,可见在不远的将来,零售企业以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来支撑运作的道路将越走越窄。零售业将何去何从?
|
|
|
【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告诉好友】 |
|
| |
| 相关文章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