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看不清?点一下 注册 忘记密码 首页 | 繁体中文
  中清企业培训网
  课程   专家   文库   黄页   资讯
2008年9月7日
星期日
  |     公 开 课      |      院校课程     |     内训课程      |       专家专栏      |      会员注册     |     资料下载      |     行业新闻      |
  |     企业管理      |      市场营销     |     人力资源      |       品牌战略      |      在线投稿     |     机构黄页      |     文字站点      |
快速搜索:
 分类搜索:
您的位置:首页>资讯>职场
劳动部门提醒: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中清企业培训网,2008-6-16,作者:王建威,阅读人数:95

哈尔滨市劳动部门近日发布了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维权指导,提醒高校毕业学生,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凭证。

据了解,随着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的临近,合同签订成为毕业生的咨询热点,高校毕业生求职期间双方签约阶段不规范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以“签过就业协议就行”为由逃避签订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据介绍,就业协议发生在学生毕业前,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目的是确定就业意向和相关权益,包括擅自解除约定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问题;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脱离“三方关系”,就业协议也将随之终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应及时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当事人还可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协商约定试用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和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内容,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来源:新华网



【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告诉好友
 
相关文章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
·劳动部门提醒: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人力成本上涨 ...
·没签劳动合同 国航飞行员辞职被判...
·全总要求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帮...
·广东劳动合同法实施调查:社保成企...
·孙宝树:劳动合同法 &...
·政协委员张茵建议取消无固定期限劳...

相关培训课程 更多课程
·最新广东省高院《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企业权益保护版) [深圳] 2008-09-12
·劳动合同法下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协... [杭州] 2008-09-26
·决策者的劳动合同法管理思路与应对策略 [北京] 2008-09-27
·最新《劳动合同法》补充条例 [广州] 2008-09-26

   本周文章阅读排行
·背后几多隐忧 揭秘职教招生乱象背后的利益链条
·福布斯最佳商业城市杭州力压上海夺五连冠
·济南对失业大学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
·季晓南:国企并购六大问题有待改进
·岗位不缺缺培训 川灾后就业培训日渐升温
·再登百家讲坛讲诸子百家 易中天挽救收视率
·浙江慈溪为余秋雨老屋申报市级文保单位引争议
    公开课程推荐
· 市场管理及产品规划
09-10  深圳
· 雷卫旭-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高级培训(PM...
09-11  深圳
· 外贸避税、离岸贸易操作技巧高级研修班
09-11  深圳
· 行政工作统筹管理高级研修班
09-17  广州
· 工厂成本控制与价值分析
09-18  上海
· 仓储库存与运输配送管理
09-18  上海
· 新产品研发流程优化与研发项目管理(深圳、...
09-19  深圳
· 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高级研修班(上海、深...
09-19  深圳
电话:0755-21933061 传真:0755-61624598 邮箱:web@pxtop.com.cn QQ:314685847
版权所有 © 2007 中清企业培训网 pxtop.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