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日前出台《江西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将补贴的职业(工种)扩大到4大类43小类等近千种。同时提高培训人员补贴标准,每人最高可获得3000元补贴。这一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据了解,享受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的人员包括: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
同时,这一办法规定的补贴职业(工种)范围从以往单一、零散的培训范围扩大到4大类43个小类,几乎涵盖目前社会上能够开展培训的所有种类,为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供了更宽的选择范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将按照培训时间、培训成本、难易程度等因素,由此前的每人200元-1600元提高到每人300元-30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也将提高到每人200元-600元。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还将获得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费补贴。
此外,对符合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的对象,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享受鉴定补贴的对象每人只能在初次鉴定取证时享受一次性鉴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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